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调整部分警务站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交管服务资源配置,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方便广大交通参与者就近办理交管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全市警务站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进行梳理调整。现将保留业务办理资格的警务站名单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留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警务站名单
二、业务调整说明
1.除本通告所列警务站外,全市其他综合警务站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2.保留业务的警务站仅受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不含需暂扣、吊销驾驶证等一般程序情形)。
三、办理须知
1.个人办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本人有效驾驶证纸质证件或12123APP电子证件、身份证原件。
2.单位办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本人有效驾驶证纸质证件或12123APP电子证件、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3.驾驶证累计记分未达12分的,需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记分满12分的,按满分学习相关规定办理。
4.办理业务时遵守现场秩序,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提倡错峰办理。
四、便民提示
1.线上办理渠道:推荐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实现“零跑腿”办理。
2.咨询方式:如对业务办理有疑问,可拨打各交管大队预留电话进行咨询。
3.后续调整:警务站业务范围将根据市民需求动态优化,新增或调整信息将通过市交管局官方渠道及时公布。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合理选择办理渠道和站点,避免跑空。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