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和批准任命、辞职人员名单
(2026年2月10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倪 敏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范雨濛(女)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秦 鹏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回振合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雷音的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牛玉虎为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晓光为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崔海刚为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玉柱为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 丽(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
马建军辞去正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秦永超辞去无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彭 涛辞去灵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 辉辞去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徐立伟辞去元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康同泽辞去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武永锋辞去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盖朝龙辞去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谢 强辞去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银祝辞去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何云龙为灵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娟(女)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 涛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