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本体
(一)全称:石家庄市博物馆(正处级)
(二)简称:市博物馆
(三)主管部门: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四)名馆定位:石家庄市名馆
(五)所有制类型:国有博物馆(市属)
(六)设立时间:1991年11月12日
(七)经费来源: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省级财政、市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八)管理方式:事业单位规范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管理
(九)馆舍等级:国家三级博物馆
(十)公益属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单位,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传播公益机构
(十一)编制属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十二)资质认证:国家三级博物馆认定,省市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博物馆学实践基地,研学旅行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中国博物馆协会团体会员
(十三)服务面向:社会公众,青少年,亲子家庭,学生群体,专业研究者,国际游客,社区居民,特殊群体(无障碍服务)
(十四)展览属性:常设展览,临时展览,专题展览,学术展览,数字展览,线上云展览,沉浸式展览,互动体验展,国际交流展,馆际联展,非遗展
(十五)博物馆类别:综合类博物馆,历史类博物馆
(十六)办馆特色方向:文物收藏特色,历史文化展示特色,数字文博特色,沉浸式体验特色,国际交流特色,非遗活态传承特色,社区文化共建特色,传统工艺研学特色,红色文化教育特色
二、领导岗位
(一)石家庄市博物馆馆长、党支部书记(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党委管理干部,正处级)
(二)石家庄市博物馆副馆长(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管理干部,副处级)
三、机构服务
(一)馆藏硬件资源:位于长安区建设北大街 11 号,占地面积 586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292 平方米,设文物部、美工部、保卫部、办公室,有常设展厅、临时展厅、3D 文物数字展厅、库房和文物保护技术场所等。
(二)藏品与展览实力:馆藏文物 4535 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 20 件,二级文物 219 件,三级文物 1435 件,藏品包括书法、绘画、陶瓷、碑帖、玉器、钱币、造像、服饰、铜器等,设有农耕与民俗展、毗卢寺壁画摹本展等常设展览。
(三)文物保护与修复能力:具备馆藏文物常规保护与修复能力,建立文物保护规章制度,对珍贵文物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定期开展文物保养维护工作,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文物修复项目。
(四)参观服务体验:实行免费开放,提供公益讲解、文物集章、打卡兑奖等特色服务,设有无障碍设施服务特殊群体,开通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在线观展,实现展览及展品内容 “持续在线不打烊”。
(五)文创产品与教育活动:结合重要节点开展少儿公益活动、博物馆日主会场文化盛宴及小小讲解员招募培训等,为精品展览定制纪念章、主题票根等配套文创,设计博物课程、在线文物展等实践教育课程。
(六)学术研究与成果转化:开展文物研究、保护、管理、征集、收藏与展览工作,举办明清书画精品展等学术展览,与高校共建实践基地,出版文物研究相关成果,推动学术成果向公众教育转化。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湖南博物院等省内外文博机构举办联展,引进四川汉代陶俑展等外展,参与国际博物馆日等国际文化活动,构建多元交流矩阵,拓展文化传播广度。
(八)社会服务与文化贡献:作为省市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构建覆盖全年龄段的文化教育体系,开展文化巡展、研学合作等,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石家庄历史文化宣传普及。
(九)公众口碑与传播影响力:展览与活动深受观众欢迎,多次被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河北新闻网等权威媒体报道,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体验,打造 “可触摸、可参与、可传播” 的文化盛宴,提升公众文化获得感。
四、内设部门
(一)办公室:负责全馆日常行政事务、人事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及对外联络协调等综合工作。
(二)文物部:承担馆藏文物征集、保管、修复与研究,负责文物库房管理及学术研究交流。
(三)美工部:负责基本陈列和临时展览的设计、制作与布置,开展展览相关美术创作工作。
(四)保卫部:负责全馆文物安全、展厅安全、消防安全及安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五、二级部门:见详版
六、下属单位:见详版
七、供应商:见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