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笃行谋发展赋能巾帼踏新程——石家庄市潮汕商会举办三八节主题活动
春风送暖,巾帼芳华。在“三八”国际妇女节这个致敬女性、歌颂巾帼的美好日子里,石家庄市潮汕商会开展“明法笃行谋发展 赋能巾帼踏新程”主题活动,以法律护航为抓手,以情感共鸣为纽带,凝聚商会女同胞力量,共庆节日、共谋发展。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佘少芳出席活动,商会特邀法律顾问张可新主任现场授课,商会理事赵佩纯、林晓玲,执行会长单位代表王军棉总经理,会员朱曼丽,平安保险刘英波经理及商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齐聚一堂,共赴这场专属巾帼的温暖之约。活动伊始,佘少芳秘书长代表商会向全体女同胞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候和美好祝福,向每一位在岗位上默默奉献、在家庭中担当作为的巾帼力量表示衷心的感谢。作为女性创业者和管理者,佘少芳秘书长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了自己的人生感悟。她深情寄语在场女同胞:“作为女性,我们既是家庭的守护者,也是自身人生的掌舵人。首先要照顾好自己、保护好自己,守护好家庭财富,更要用心呵护、守护好下一代的成长。唯有自己活得精致通透、漂漂亮亮,才能以更好的状态经营家庭、打拼事业,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暖意盎然。”朴实真挚的话语,既有心怀对女同胞的关爱与呵护,更寄予对女同胞发展提升的美好愿景,引发了在场所有人的思考。为切实提升女同胞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本次活动特别邀请商会特邀法律顾问张可新主任开展法律宣导。结合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要求,张可新主任从专业法律视角出发,围绕妇女合法权益保护、新业态下法律工具的运用、企业聘用女工的合规要点等核心内容,进行了系统细致的讲解。他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保障,明确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的法律规定,同时针对新业态下女性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女性安全防范等热点问题,给出了实用的法律建议和维权路径,帮助在场女同胞理清法律边界、掌握维权方法,为女同胞的工作和生活筑牢法律“防护网”。法律宣导结束后,座谈会环节温情开启。参会女同胞们围绕自身工作实际、生活感悟及法律宣导的收获,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大家纷纷表示,本次法律宣导内容贴合女性需求,实用性极强,不仅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更增强了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此次“明法笃行谋发展 赋能巾帼踏新程”三八节主题活动,既是商会对女同胞的深情关怀,也是践行社会责任、普及法律知识的具体举措。未来,石家庄市潮汕商会将继续为女同胞创造更多学习交流机会,赋能女同胞成长,引导商会女同胞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在家庭建设和商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书写潮汕巾帼建功的精彩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