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的通知
一、项目截止时间:6月18日
二、征集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在石家庄市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石家庄市域内实施的在建项目。
2.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企业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 个试点行业(原则上行业大类属于27、39、26)。
3.申报项目投资须包含设备、软硬件投资,不得为单纯土建类项目。
4.项目应为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可完工的工业技改项目,符合基础条件良好、技术路线清晰、主体改造意愿较强等要求,避免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频繁调整影响试点工作整体推进与预算执行。
6.申报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6.已完成申报、正在申报或已获得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均不得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