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塔上镇勇乐养殖场,被群众反映存在大量存放砂石料且没有任何苫盖措施的问题,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该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停业整治。
该养殖场存在的问题包括:
1. 养殖场内大量存放砂石料:与养殖功能不符,涉嫌违规占地或兼营其他业务;
2. 无苫盖措施:砂石料露天堆放,大风天气扬尘四散;
3. 污染环境:扬尘飘散影响周边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
目前,涉事养殖场是否已被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等情况,尚待进一步核实。该事件反映了养殖场内违规存放砂石料、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