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下槐镇李家口南约858米处,被群众反映存在露天破碎存放砂石料的问题。据描述,该处白天进行破碎作业,晚上运输拉走,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呼吁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第四十八条规定,建材企业应当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
该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停业整治。
该处存在的问题包括:
1. 露天破碎存放砂石料:未采取覆盖、围挡等防尘措施;
2. 白天破碎晚上拉运:全天候作业,扬尘持续污染;
3. 扬尘污染严重:粉尘飘散影响周边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
4. 涉嫌逃避监管:夜间运输可能意图规避日间执法检查。
目前,涉事作业点的责任主体及是否已被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况,尚待进一步核实。该事件反映了砂石料露天破碎加工、昼夜作业污染环境的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