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4日,巨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阴志尧辞去县法院院长职务并报县人大备案;任命王华青为县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任命康茂运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同时任命王华青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来源:巨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