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后,刘尧男、张庆利律师第一时间开展阅卷、会见等工作,全面梳理在案证据,深入研究法律适用问题。实习人员崔进坡协助完成了大量案卷材料整理、法律法规检索及法律文书校对等基础工作,为辩护思路的形成提供了有效支持。
经细致分析,辩护团队认为本案实质系民间借贷引发的民事纠纷,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当事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基于此,团队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实的法律意见书,从主观故意、客观行为、证据链条、刑法谦抑性原则等多个维度,系统阐述了辩护意见。
检察机关经审查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当事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不起诉决定的作出,为当事人免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画上了圆满句号,也为本所过去一年的刑事辩护工作写下了有分量的注脚。中银团队在本案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此次成功辩护,是北京中银(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专业能力的又一次体现。未来,本所将继续秉持专业、勤勉、尽责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