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开庭,是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我方为被告。因原告起诉金额和我方实际结算金额存在出入,遂引发诉讼。 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规律:每次出差从高铁站打车去往法院,沿路慢慢观察,只要街边开始扎堆出现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律所门面,就知道离法院不远了。第一次遇到法庭和调解室全都设在负一楼的法院,开庭在地下一层,也算解锁新体验。奔波办案,步履不停,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阿卜律师,在天津市执业,电话1832211531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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