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下列①和②和③的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国家能源局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含)以上(旧)或承装、承试三级(含)以上(新)资质; ③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二: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下列①和②的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三、标段四: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下列①和②的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4年度;若2024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加盖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 标段一、标段三、标段四:投标人拟派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标段二:投标人拟派至少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1.6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名,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标段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名,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标段三、标段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名,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温馨提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