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优待政策
1、优待政策经济待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河北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发放,进藏、进疆艰苦地区服役按200%计发。大学生义务兵可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最高20000元/年,研究生最高25000元/年。退役后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及地方自主就业补助。
2、学业优待: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可转专业优先,免修军事技能课程。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就业优待:公务员、事业单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比例不低于10%,国有企业招聘时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二)公司专属暖心政策
1、保留人事关系:服役期满后,根据其入伍前任职岗位、服役期间表现及个人意愿,优先安排返回原岗位或其能胜任且有发展空间的相近岗位;
2、入伍时间计算工龄:退役返岗员工服役兵龄计入工龄连续计算,定薪标准按返岗所在单位现行薪酬体系确定,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等条件员工的薪酬待遇;
3、专项培养优先发展:员工退役返岗后,由所在单位制定返岗培养计划,帮助其更好适应和发展;公司及单位在调岗发展、晋升选拔、人才评选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4、立功表现特别奖励:服役期间获颁“四有优秀士兵”荣誉称号、“卫国戍边纪念章”或荣立军功的,返岗后全公司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