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护理学院:教师(2人)
专业方向:
(1)临床医学或护理学(1人):可讲授健康评估、护理英语、内科护理、外科护理、药理学等课程。
(2)智能医疗装备技术或机械类(1人):可讲授超声诊断设备及维修、数控编程与操作、医学影像物理学等课程。
2、艺术学院:教师(2人)
专业方向:
(1)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可讲授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公共关系基础、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文化场馆运营与管理等课程。
(2)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可讲授服装款式图绘制、美甲艺术、实用美容技术、美发与造型、形象设计概论、舞台影视艺术造型等课程。
3、汽车机电系:教师(2人)
专业方向:
(1)机电类(1人):可讲授自动控制原理、电工电子技术基础、PLC控制及应用等课程。
(2)汽车类(1人):可讲授汽底盘构造与维修、汽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汽故障诊断技术等课程。
4、农牧乡村振兴系:教师(1人)
畜牧兽医专业方向:可讲授宠物临床诊疗技术、动物病理、养猪与猪病防治等课程。
5、会计系:教师(1人)
会计学专业方向:可讲授会计岗位综合实训、税法、金融学基础等课程。
(二)学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有相应职称者可放宽全日制本科学历。
(三)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过硬;身心健康,形象良好,热爱教育事业,适应岗位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强、授课具有感染力;国家重点大学毕业、高学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学院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被查实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行业的。